公津消研公示34号
为贯彻执行市委组织部《关于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若干制度的意见》(试行)的文件精神,根据市委组织部、市局党委关于党员组织发展工作的有关规定,预备党员范菊祥、王海伦二同志(见附表)经过党组织一年多的培养、考察及本人的工作表现,已基本具备了预备党员转正的条件,现对该二名同志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11月12日至11月20日 。
公示举报电话:23387278 来访接待:所政治处
接受电话、来访接待时间为公示期间(工作日)每天8:00-17:30
中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委员会
2008年11月12日
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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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性别 |
出生
年月 |
文化
程度 |
现任
职务 |
职称 |
申请入党
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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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菊祥 |
男 |
1965.11 |
大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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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理
研究员 |
2004.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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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海伦 |
男 |
1963.4 |
高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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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级工 |
2004.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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