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津消研公示33号
为贯彻执行市委组织部《关于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若干制度的意见》(试行)的文件精神,根据市委组织部、市局党委关于党员组织发展工作的有关规定,许 燕同志(见附表)经过多年党组织的培养、考察及本人的工作表现,已基本具备了预备党员的条件,现对该同志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7月25日至8月1日 。
公示举报电话:23387278 来访接待:政治处
接受电话、来访接待时间为公示期间(工作日)每天8:00-17:30
中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委员会
2008年7月25日
附:
|
姓 名 |
性别 |
出生
年月 |
文化
程度 |
现任
职务 |
职称 |
申请入党
时间 |
|
许 燕 |
女 |
1982.6 |
大专 |
公司
文员 |
|
2005.09 | |